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摘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新增、修改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9年9月20日(星期五)下午14:00
(2)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开发大道东段2198号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召集人:浙江【水晶光电(002273)、股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兼总经理王震宇(经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推荐)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8人,代表289,326,189股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79%。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共13名,发出表决票共13张,收回13张,有效票13张,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78,378,9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121,680,302股的24.82%。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5名,代表股份10,947,211股,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121,680,302股的0.97%。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
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289,326,189股,其中同意票289,325,78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票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公司董、监、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除外)的表决结果为25,215,31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0%;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
三、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21日
水晶光电,第三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