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摘要: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9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9年9月12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公司全体董事参加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海越能源(600387)、股吧】 公告编号:临2019-080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9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9年9月12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公司全体董事参加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82)。
二、《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董事邱国良、宋济青、张佩华、周勇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第一期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及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83)。
三、《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董事邱国良、宋济青、张佩华、周勇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第一期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及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83)。
四、《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84)。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日
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海越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9-081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9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9年9月12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公司全体监事参加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监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日
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海越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9-082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
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9月19日,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如下:
鉴于公司已于2019年9月9日完成了曹志亚先生、徐昊昊先生、符之晓先生、涂建平先生、黄欣晨先生等5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注销工作。具体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78)。公司总股本由473,582,464股减少至471,782,464股,注册资本也由473,582,464元减少至471,782,464元,现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作如下修订:
■
2018年8月9日,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日
海越能源,董事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