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摘要: 2019年9月17日(星期二)下午2: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9月17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9月16日下午15:00至2019年9月17日下午15:00。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五道35号汇津广场一号楼公司七楼会议室。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9月17日(星期二)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9月17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9月16日下午15:00至2019年9月17日下午15:00。
2.召开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五道35号汇津广场一号楼公司七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天津【天保基建(000965)、股吧】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夏仲昊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22,336,1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12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621,7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20,714,4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66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22,336,1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12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621,7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20,714,4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664%。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1项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公司与天津天保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签订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补充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191,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41%;反对144,2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191,8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541%;反对144,2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4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本提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天保控股有限公司为关联股东,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天津森宇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悦、付玉静
3.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议案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现行有效之《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天津森宇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九月十七日
天保基建,股东,临时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