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宇新材: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摘要: 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红宇新材”)2017年度、2018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亏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3.1.1 条第(一)项“上市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以最近三年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披露的当年经审计净利润为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以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的规定。
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原因
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红宇新材(300345)、股吧】”)2017年度、2018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亏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3.1.1 条第(一)项“上市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以最近三年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披露的当年经审计净利润为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以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的规定,若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亏损(2019年1-6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616.19万元),公司股票(股票代码:300345)将可能自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深圳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
二、公司股票停牌安排及暂停上市决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3.1.6条规定,若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亏损,公司股票将自公司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之日起停牌,深圳证券交易所将于公司股票停牌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三、董事会已采取和将采取的措施
针对近两年业绩亏损状况,2019年以来,公司多措并举,积极改善、提升经营状况,具体措施如下:
1、2019年以来,公司坚定立足主业,大力推进主营业务,努力开拓市场,积极优化产能,坚持技术创新,促进工艺优化、改进,持续降本增效,2019年半年度经营业绩有所改善。2019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928.09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15.4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616.19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307.10%;
2、公司将时刻保持紧迫性,深度挖掘产能潜力,强化项目管理,提高项目运行效率,重点做好降本增效、应收账款管理等工作,增厚产品毛利率水平。同时加强往年应收账款的跟催和管理,多渠道回笼资金,为生产经营提供资金保障;
3、调整、优化资产结构,公司2018年底通过对部分效益不佳的子公司采取转让、停产等措施进行优化整合,降本增效,加强内控管理,规范运作,促进各项业务高效运转,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高公司运营成果;
4、在努力做好主业的同时,根据市场情况和自身发展的实际需要,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平台,积极寻求创新经营模式,采取战略投资与财务投资并行的多种模式,进一步优化资本结构,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综合上述,公司将积极做好主营业务拓展,努力开拓国内国际两个市场,调整营销模式,提升管理水平,加快应收账款回收,推进产能优化,加强降本增效,优化资本结构,挖潜盈利增长点,多措并举,力争2019年度实现扭亏为盈。
四、其他事项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3.1.2 条第(一)项的规定,上市公司连续两年亏损的,在披露其后首个半年度报告时,应当首次发布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之后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直至暂停上市风险消除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的决定,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2019年度经营业绩数据将在2019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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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六日
红宇新材,股票,暂停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