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摘要: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82 证券简称:【金龙羽(002882)、股吧】 公告编号:2019-040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
时)会议于2019年9月6日上午9:30时以现场会议方式在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
道吉华路288号金龙羽工业园七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9月1日以
邮件/传真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监事会成
员3人及高级管理人员3人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郑有水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
开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法》等相关法规规定。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
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及激励对象的各项考核指标均已满足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
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一个解锁期的相关解锁事宜,第一期可解锁的限制性股
票激励对象为 48 名,解除限售数量为395万股。
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因董事陆枝才、夏斓、李四喜为本次激励对象,回避本议案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cninfo.com.cn)。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1)详见同日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cninfo.com.cn)。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条
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周勇华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同意9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总经理提议,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决定聘任周勇华先生
为公司总工程师,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相同(周勇华先生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特此公告。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9月7日
金龙羽,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