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电投: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摘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公司控股股东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名的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的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公司控股股东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名的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的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本次董事候选人提名、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
二、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刘万祥、田红、肖春梅、李浩、胡忠群、李园及独立董事候选人方文彬、王栋、曹斌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且均不属于《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不得被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的人员。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相关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毛鹏茜、赵近元、万红波
2019年8月28日
甘肃电投,董事,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