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摘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9月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昌平区阳坊镇阳坊大都酒店B座二层多功能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表决方式
会议采取现场及网络方式投票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召集及主持情况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吴佩芳女士主持本次会议。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冯学理先生、罗迅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杨铠璘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第1项、第2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周群、赵云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1)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天宜上佳(688033)、股吧】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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