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 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摘要: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组织编制了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组织编制了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17]526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39元,共计募集资金26,163.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5月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发行费用4,199.5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1,963.50万元。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和信验字(2017)第000052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公司2019年上半年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244.73万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02.75万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2,236.6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344.21万元。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1,071.06万元,其中10,200.00万元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和转存结构性存款,871.06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与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5月25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601288)、股吧】(3.490, 0.01, 0.29%)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崂山支行、招商银行(35.890, 0.37, 1.04%)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19年6月14日公司和子公司莱州伟隆阀门有限公司会同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州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以上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①:内含莱州新项目建设资金费用6,030,000.00元;该账户募集资金净余额(加上未到期的理财67,000,000.00元)为:66,344,389.92元。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7年6月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772,155元人民币。此外,公司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宜已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同时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也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已于2017年6月1日对上述议案决议情况进行了公告。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5.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6.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情况。
7.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分别于2019 年4月24日、2019年5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18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该理财额度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分别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公司分别于2019年4月24日、2019年5月15日对上述决议情况进行了公告。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本期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9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4日
募集,资金,理财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