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摘要: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16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会议按通知时间如期于2019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明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浙江【五洲新春(603667)、股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16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会议按通知时间如期于2019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明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9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2019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8月27日
五洲新春,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