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科创板平台 诞生中国“微软”“谷歌”等并非不可能
摘要: 1月30日晚,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并就《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和《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公开
1月30日晚,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并就《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和《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与此同时,上交所就涉及科创板发行承销、上市、发行上市审核、交易、上交所科技创新咨询委工作、上交所上市委管理等内容的6项科创板配套规则,也开始征求意见。这标志着,科创板真的来了。
从《实施意见》看,科创板在多个方面都有重大突破。今后,尚未盈利或存在未弥补亏损的企业、同股不同权的企业、红筹企业等科技创新型企业都可在科创板上市,这在此前是不可想象的。新股发行方面,将实行注册制。上交所负责审核,证监会负责注册。新股发行审核权下放交易所,同样是制度创新。在退市制度方面,与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公司退市拖泥带水,过程冗长相比,科创板不再设置暂停上市、恢复上市和重新上市等环节,退市将“一步到位”,一退到底,退市公司不再有重新上市的机会。
目前中国资本市场已有沪深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以及新三板,科创板的设立,将进一步完善中国资本市场多层次架构,在沪深股市对于相关企业的上市设置了障碍的前提下,科创板将能为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不同类型、不同需求的科技型、创新型企业提供服务。可以说,科创板的设立,将大大增强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此前,打造中国版“纳斯达克”一直是资本市场的一大目标。但由于条件不成熟,A股先推出了一个中小板,后来又设立了创业板。客观上,目前的创业板虽然有“创业”之名,却无“创业”之实。许多在创业板挂牌的上市公司,并非创业型企业,而是成熟的企业。而且,创业板除了建立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外,在其他方面,与主板、中小板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
设立科创板,最重要的是在制度方面进行创新。其实,设立科创板,本身就是一种创新。设立科创板,主要是为高端制造、云计算、大数据、生物科技、人工智能,以及互联网等高科技企业服务,毫无疑问,这对于推动这些企业的发展,对于今后我国实体经济的战略转型等方面都是大有裨益的。而且,科创板的设立,也将进一步促进我国高科技企业的发展,高科技企业也可借助于科创板这个平台,实现做大做强。利用科创板这个平台,今后诞生中国的“微软”“谷歌”等类似的企业并非不可能。因此,科创板设立的意义是非常重大的。
但科创板的设立,也会存在某些方面的问题。比如根据科创板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50万元的门槛,将会把中小投资者排除在外,这将不利于提升科创板的活跃度与流动性,特别是在设立科创板之初是不利的。另外,科创板的设立,无疑会分流市场上的资金,对主板、中小板以及创业板等都形成资金面上的压力。
对于新股发行制度而言,注册制改革无疑是最终目标。此前由于种种方面的原因,注册制没有顺利推出。此次注册制在科创板试点,不仅对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等不会形成压力,而且,如果注册制试点成功,也有利于今后在A股全面铺开。新股发行从核准制过渡到注册制,实际上也将凸显出市场的进步。
在注册制环境下,即使同样需要审核,但新股发行的门槛已然降低,是有利于解决IPO堰塞湖问题的。而且,今后新股发行也将更加市场化。但注册制在两个方面需要注意。一方面,注册制背景下,今后的新股发行或将对市场形成一定的压力,特别是在新股密集上市的情形下更是如此。另一方面,目前IPO审核从严,对提升上市公司质量是有益的。注册制下,只要发行人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质量较差的企业混入市场的几率将大大增加。如此格局下,对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提升A股整体投资价值都会有负面影响。
当然,设立科创板与试点注册制,制度创新固然重要,但监管显然更重要。监管的缺失或缺位,将对科创板的发展,以及注册制的全面铺开产生阻滞。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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