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高盛因违规遭行政监管
摘要: 12月12日,ST高盛(836290)于12月11日发布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决定的公告。公告显示,ST高盛于2018年12月1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出具的《关
12月12日,ST高盛(836290)于12月11日发布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决定的公告。
公告显示,ST高盛于2018年12月1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湖南高盛板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由于ST高盛于2018年7月19日发布的《高盛板业股票终止发行的公告》中“本次股票发行的终止不涉及违约赔付问题,不涉及向认购对象退还认购款项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管理造成影响”
内容与实际股票发行认购情况不符,违反《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依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湖南监管局对ST高盛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
ST高盛表示,该事项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不利影响,目前公司还在正常经营;该事项也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资本邦获悉,ST高盛于2016年3月17日挂牌新三板,公司主要从事硅酸钙板、蜂巢芯底板、蜂巢箱、薄壁芯模、装饰线条、井盖生产、销售。
(文章来源:资本邦)
高盛,对公司,责令,造成,中国证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