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生物:研发支出税收抵扣新政影响测算 利好研发驱动型企业及CRO行业
摘要: 事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于9月21日联合对外发布《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
事件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于9月21日联合对外发布《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通知明确,企业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其他政策口径和管理要求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企业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等文件规定执行。
简评
这一税收激励政策旨在进一步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医药制造企业(主要是制药+器械)创新。根据我们的测算,该项政策主要为企业减少了所得税负担,主流公司受益的净利润弹性大多在1-3%。抵扣新政带来的净利润增加额及贡献的净利润弹性前二十位公司分别见下面表1和表2。其中,我们覆盖的重点上市公司净利润金额增加排名前五位分别为恒瑞医药、科伦药业、上海医药、丽珠集团、复星医药;业绩贡献弹性排名前五位分别为科伦药业、华海药业、贝达药业、万东医疗、开立医疗。
该政策亦间接鼓励医药外包行业发展。维持我们对医药外包行业的判断:这是中国创新药大时代最早、最明确的受益方向,参考国外创新药市场和药物外包行业的发展历史,二者的快速发展休戚相关。政策推动下,中国正开始进入创新药大时代中,创新药的发展将推动医药研发和生产外包服务的快速发展,预计未来5-10年都是黄金发展期。新药上市速度加快及医保动态调整带来药品生命周期剧烈波动,企业空前关注自身研发和生产效率,这是行业的最核心需求来源。下游客户中,大量创业期的biotech公司和转型类药企构成了行业相当一部分增量,跨国公司及行业龙头公司亦有强烈提升自身效率的诉求。
风险提示:企业研发投入增长低于预期;新药、创新器械研发数量下降;政策面发生变化;研发失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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