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预告“变脸”中报频现 贝因美四年八变成典型
摘要: 每到财报披露季,针对业绩预告进行修正的公告,就开始频繁出现。近日,贝因美(002570.SZ)即发布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称,此前曾预计公司上半年将实现扭亏为盈的消息,将被修正为亏损,且相差幅度高达4亿元。
每到财报披露季,针对业绩预告进行修正的公告,就开始频繁出现。
近日,贝因美(002570.SZ)即发布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称,此前曾预计公司上半年将实现扭亏为盈的消息,将被修正为亏损,且相差幅度高达4亿元。
实际上,这并非贝因美今年来首次出现类似情况,自2013年起,其已经合计8次发布过业绩预告修正公告。此外,根据数据显示,在截至最新已经披露今年上半年业绩预告的逾2000家上市公司中,重新进行过修正的,亦接近70家。
7月18日,华南某中型券商分析师即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作为对投资者决策影响重大的股价敏感信息,业绩预告一直扮演着一个重要的角色,上市公司频繁对业绩预告进行修正,不仅影响到股价,更涉及信披问题。
业绩预告修正“钉子户”
在今年4月底发布的一季报中,贝因美曾在财报中对本年度前六个月的经营业绩做了预计,称与上一年度相比将扭亏为盈,且净利润可达2000-5000万元。
但在7月15日发布的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中,上述业绩预计不仅未能实现,还从扭亏变为亏损,较2015年同时期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2.14亿元,扩大至3.5-3.8亿元。
对于此次亏损的原因,贝因美将其归为奶粉配方注册未在预期时间发布,奶粉新政配方注册过渡期行业秩序的持续混乱等因素,造成公司当期销售少于原预计。
不过,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梳理发现,无论是此次业绩预告修正,还是上述提及的修正理由,对贝因美而言都非第一次出现。
去年7月,贝因美同样就2016年度上半年的业绩进行过预告修正,也是从扭亏变更为亏损,给出的理由同样是奶粉新政配方注册过渡期行业秩序混乱等的影响,造成主营业务收入少于原预计。
若再将时间线放长,自2013年起,贝因美在四年时间里,已经出现共计8次对业绩预告进行修正的情况。
7月19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联系贝因美,希望了解频繁变更业绩预告的原因,但公司证代表示目前正在回复深交所问询,具体可等披露后作参考,其余则不便透露。
一个值得注意的细节是,在贝因美此次公告业绩预告更正的前夕,其股价遭到“闪崩”。7月11日,贝因美股价在午后开盘明显跳水,8分钟内便“闪崩”至跌停,随后当天晚间便告停牌。
与贝因美情况类似的,还包括青龙管业(002457.SZ)和与其处同一行业的龙泉股份(002671.SZ).
7月14日,青龙管业公告称,将此前一季报中预计上半年净利润915.04万元至943.64万元,同比增长1500%至1550%,调整为亏损4270万元至4295万元。次日,龙泉股份亦表示将业绩预告从原来的盈利,更正为亏损。
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青龙管业还是龙泉股份,均自2013年起,对业绩预告进行过多次更正,次数也均为5次。
青龙管业有关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进行业绩预告更正在其看来是正常的,原因则是由于在一季报中需要对下一季度业绩作预计,预计的与实际有差距,再进行更正也符合有关要求。
更正背后的逻辑
无论是贝因美,还是青龙管业和龙泉股份,出现业绩预告修正的都非个例。实际上,根据数据显示,截至7月18日下午,A股已经披露了上半年业绩预告的2089家上市公司中,其中有69家发布了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这69家上市公司中,既有向上修正净利润出现扩大的情况,也有向下修正扭亏为继续亏损,或亏损进一步扩大的案例。当然,也有类似易联众(300096.SZ)的情况,即业绩预告公告中出现笔误,将亏损3800万元至4300万元,误写成“亏损3800万元至4.300万元”的情况。
万和证券策略分析师张品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上市公司对业绩预告进行修正,通常而言有三个方面的原因,其中之一是上市公司本身的行业属性波动较大,要提前一个多月,尤其是在一季报中预测半年业绩难免有出入。
“二是某些上市公司涉及的关联公司较多,要在短时间提供较准确的财务数据花费太大;三是上市公司基于稳定股价的需求,故意为之,坏消息来得越晚越好,此种情况下实际业绩往往大幅低于预期业绩。”张品解释。
正如上文提及,在贝因美选择停牌前,股价曾盘中“闪崩”,原因至今未明,但从随后披露的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中,似乎又可以窥探一二。
此外,青龙管业在今年4月22日披露一季报后,股价曾在此后的一周内持续走高,并创下了有史以来的新高。但在7月13日晚间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后,接下来的两天开盘即告一字跌停。且从成交量来看,7月11日-13日,青龙管业成交额分别为9.77亿元、7.92亿元、4.56亿元,但7月14日仅成交8525万元。
实际上,对于业绩预告的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在今年1月曾组织有关人员,编写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问答》,其中第一条便是有关这方面的内容。
在这份《监管问答》中,不仅规范了业绩预告如何披露,还重点提及实际业绩与预告的业绩相比差异超过预告业绩20%的,需要披露业绩预告更正公告。
上文提及的华南某中型券商分析师认为,尽管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监管层没有就半年报和季报的业绩预告作出强制要求,上市公司可自行决定,但一旦决定披露,则应当尽量保证披露的准确性,给投资者稳定的预期。
“上市公司频繁对业绩预告作出修正,虽然原因各一,但次数频繁的话,不仅不利于公司信披的真实性考虑,外界也很难不去猜测是否是公司管理存在问题。”该分析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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