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名城B:公司6月末累计新增借款5.57亿元
摘要: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5年修订)》以及中国证监会《公司债券日常监管问答(五)》等相关法律、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5年修订)》以及中国证监会《公司债券日常监管问答(五)》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公司月末累计新增借款情况予以披露,具体如下: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2017年度累计新增借款(合并口径)为55,773.61万元(包括银行借款、委托贷款、融资租赁、股东借款、公司债券及其他借款等业务类别),占2016年末经审计净资产(合并口径)的比例为 4.93%。上述新增借款系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情况良好,新增借款对公司偿债能力无不良影响。
新增借款相关数据最终以公司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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