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减持行为 完善股份减持制度
摘要: 证监会今天发布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也出台了完善减持制度的专门规则。鼓励和倡导投资者形成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的理念,进一步强调上
证监会今天发布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也出台了完善减持制度的专门规则。鼓励和倡导投资者形成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的理念,进一步强调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股份锁定期的要求,并切实履行其就限制股份减持所作出的相关承诺。完善大宗交易制度,防范“过桥减持”。明确有关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时,出让方、受让方的减持数量和持股期限要求。引导持有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股东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后规范、理性、有序减持。进一步规范持有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的股东的减持行为。健全减持计划的信息披露制度。明确减持的信息披露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转让股份的事前、事中和事后报告、备案、披露制度,防范和避免故意利用信息披露进行“精准式”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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