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成上市公司2015年度内控整体有效
摘要: 今日,证监会网站公布了《我国上市公司2015年执行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情况分析报告》,报告显示,在2678家已披露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上市公司中,2649家内部控制评价结论为整体有效,占披露
今日,证监会网站公布了《我国上市公司2015年执行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情况分析报告》,报告显示,在2678家已披露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上市公司中,2649家内部控制评价结论为整体有效,占披露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上市公司的98.92%,29家内部控制评价结论为非整体有效,占披露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上市公司的1.08%。
在内部控制评价结论为非整体有效的上市公司中,7家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无效。分别是:*ST川化(000155)、*ST蒙发(000611)、凯迪生态(000939)、华昌化工(002274)、威创股份(002308)、五洲交通(600368)和*ST 新梅(600732).
16家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无效、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分别是:深华发A(000020)、烯碳新材(000511)、*ST盈方(000670)、粤传媒(002181)、恒邦股份(002237)、得利斯(002330)、唐人神(002567)、宏磊股份(002647)、金亚科技(300028)、欣泰电气(300372)、京天利(300399)、禾嘉股份(600093)、太化股份(600281)、柳化股份(600423)、秋林集团(600891)和海南橡胶(601118).
6家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均无效。分别是:ST生化(000403)、ST华泽(000693)、中水渔业(000798)、沃森生物(300142)、大有能源(600403)和雪峰科技(603227).
该报告由财政部会计司、证监会会计部、证监会上市部、山东财经大学共同编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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