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名城B转让控股子公司 交易金额7.345亿元
摘要: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甲方”)拟与兰州高科投资发展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高科集团”、“乙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向高科集团转让公司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兰州高新开发建设有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甲方”)拟与兰州高科投资发展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高科集团”、“乙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向高科集团转让公司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兰州高新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州高新”)80%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以经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同华评报字(2016)第619号《兰州高新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有序清算假设前提条件下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核实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列明的,以2016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兰州高新的净资产评估值人民币1,042,164,323.51元为作价依据,扣除2016年9月30日分配的兰州高新公司利润人民币124,000,000元,本次标的股权对应的转让对价为人民币734,530,000元。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兰州高新股权,高科集团将持有兰州高新10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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