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伦电子大股东减持遭立案调查
摘要: 上半年刚实现扭亏为盈的精伦电子控股股东减持超5%,并未履行披露义务,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上半年刚实现扭亏为盈的精伦电子(600355)昨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张学阳于9月27日收到证监会出
上半年刚实现扭亏为盈的精伦电子控股股东减持超5%,并未履行披露义务,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
上半年刚实现扭亏为盈的精伦电子(600355)昨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张学阳于9月27日收到证监会出具的《调查通知书》,因其在减持精伦电子股份达到5%时,未按照规定履行报告、披露义务,并继续超比例减持,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
根据精伦电子8月20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张学阳于2010年9月1日至2016年7月20日期间,累计减持精伦电子股份2290.9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9%,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其中,其于2016年7月20日通过大宗交易系统减持精伦电子142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89%。
为何大股东自2010年起多次减持股份,直到今年8月才披露信息?对此,大众证券报和财信网记者致电公司证券事务部,电话无人接听。
公开资料显示,精伦电子的主营业务为伺服自控类产品、商用终端类产品(含身份核验产品和数字互动媒体产品)、别致智能互联产品的开发、销售和运营。公司2015年实现净利润为-8987.53万元;今年上半年实现净利润191.73万元。
“按照规定,股东每增减持累计超过5%时应履行向监管部门报告以及向投资者公告的义务,违反该规定的,则涉嫌构成虚假陈述,行为人将面临监管部门的处罚,并有可能面临适格投资者的索赔诉讼。”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在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今年1月,证监会再度发布《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要求上市公司大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同时要求大股东在3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然而,仍有一些公司的大股东及董监高不顾监管规定,违规减持套现,引发监管关注。
记者在梳理上交所和深交所监管公告后发现,据不完全统计,仅刚刚过去的9月份便有7家公司大股东及董监高因涉及违规减持或而受到证监会处罚,涉及公司包括GQY视讯、中葡股份、*ST盈方、天宝股份、希努尔、新疆浩源、南兴装备等。
“减持不披露的行为是对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的侵犯。对于中小投资者来说,上市公司大股东、主要股东股权结构的变化也是投资者判断股票内在价值的重要参考。正因如此,证监会才会规定股东在减持或增持达5%需要进行公告,这样才有利于投资者做出正确的投资判断,而现在部分股东减持未披露会给投资者造成误导。”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证监会加大对违规减持的查处,表达了两方面意思:一方面,证监会希望大股东和实控人能够成为维护市场稳定的中坚力量;另一方面,即便股东存在减持行为而不参与维护市场稳定,也要依法减持,依法披露相关信息,给中小投资者一个公平交易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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