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上半年发77份监管函 同比增长97%
摘要: 【上交所上半年发77份监管函同比增长97%】今年以来,上交所按照依法监管、严格监管、全面监管的总体要求,切实履行一线监管职责,加大了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的问责力度,违规案件处理数量和处理对象的家数、
【上交所上半年发77份监管函 同比增长97%】今年以来,上交所按照依法监管、严格监管、全面监管的总体要求,切实履行一线监管职责,加大了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的问责力度,违规案件处理数量和处理对象的家数、人数均明显增加。今日上交所方面向媒体通报了上半年对上市公司违规处理情况。(国际金融报) 今年以来,上交所按照依法监管、严格监管、全面监管的总体要求,切实履行一线监管职责,加大了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的问责力度,违规案件处理数量和处理对象的家数、人数均明显增加。今日上交所方面向媒体通报了上半年对上市公司违规处理情况。
数据显示,上半年,上交所共作出公开谴责决定6份、通报批评决定23份、监管关注决定48份,合计共77份,较去年同期增长97%,涉及上市公司46家,较去年同期增长84%;在责任人方面,共处理95名董监高、29家股东以及6名财务顾问项目主办人,合计130人次,较去年同期增长62.5%。
总体来看,今年处理的案件中,既有传统的常见违规行为,如违规减持、业绩预告违规、重大事项未及时披露等,也包括因市场环境变化而集中多发的违规,如并购重组信披违规、滥用停牌以及利用信息披露进行不当市值管理等。
值得一提的是,大股东及董监高违规减持是常规的监管内容,也是近期的监管重点。
2015年7月,证监会发布18号公告,禁止相关主体在6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2016年1月,证监会发布新规,对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行为作出了具体规范。大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票一直是市场和投资者关注的重点,减持是否合规,影响市场交易的秩序和稳定。
尽管监管层一再重申减持的合规要求,但实践中,股东或董监高违规减持时有发生。上交所向国际金融报记者提供的数据显示,上交所对此予以了严肃处理。上半年,针对违规减持行为,上交所共发出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决定10余份,公开谴责了山水文化 、皖江物流等公司的相关股东或董监高;对于违规减持后已采取承诺买回、上缴收益等补救措施的违规减持行为,酌情从轻处理,予以通报批评。
此外,在并购重组方面,上交所方面向记者表示,已将并购重组预案等信息披露纳入事后重点监管的范畴,对“忽悠式”、“双高(高估值、高承诺)”类重组以及规避借壳类重组加大问询力度,累计对80余单重大资产重组进行信息披露监管问询,督促公司补充披露各类问题900余项,着力强化风险揭示。同时,也加大了并购重组违规的事后问责力度,集中处理了一批重组信披违规及与之有关的滥用停牌行为。上半年,上交所共处理此类违规行为15件,主要涉及两方面:一是筹划重大事项随意性大,相关责任人未勤勉尽责,导致公司股票长期停牌,如林海股份 、西部资源 、星湖科技;二是重组预案披露存在重大遗漏、重组风险揭示不充分,如亚星化学 、上海三毛 。在责任追究方面,还严格落实中介机构责任,对未勤勉尽责的财务顾问主办人进行了追责,共计处理6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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