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上市公司违规成“家常便饭” 低成本滋生违规行为?
摘要: 【A股上市公司违规成“家常便饭”低成本滋生违规行为?】尽管监管趋严,但上市公司违规行为依旧。根据Wind统计,截至昨日,今年已有61家公司涉及98笔违规记录,这些违规行为分别涉及到公司、公司股东、关联
【A股上市公司违规成“家常便饭” 低成本滋生违规行为?】尽管监管趋严,但上市公司违规行为依旧。根据Wind统计,截至昨日,今年已有61家公司涉及98笔违规记录,这些违规行为分别涉及到公司、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控股参股公司。 尽管监管趋严,但上市公司违规行为依旧。截至昨日,今年已有61家公司涉及98笔违规记录,这些违规行为分别涉及到公司、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控股参股公司。
违规举牌频发
据证券时报报道,根据相关规定,当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达5%时,应向监管层作出书面报告,知会上市公司并予公告,期间不得继续增持。然而在实务中,部分举牌方触发举牌红线后并未履行披露义务且继续增持,造成违规。
以贵糖股份为例,自然人方少瑜曾于2014年11月5日起,在短短5个交易日内增持贵糖股份至6.14%,构成违规举牌。在方少瑜大举增持期间,贵糖股份曾披露贵港市政府拟收储公司一块甘蔗试验田,预计将增加税前利润逾5000万元,而当年贵糖股份前9个月仍处于亏损状态。
类似的情节发生在“牛散”何学忠身上,去年5月12日至29日期间,何学忠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卓翼科技至5.46%,触及5%举牌红线时亦未停止增持履行披露义务,直至6月2日才予以披露。当晚,卓翼科技即公布定增事项,何学忠举牌事件堪称精准,但随后的股灾令何学忠举牌收益折损殆尽。
踩点违规举牌或许还算“小打小闹”,部分上市公司则因被第三方违规举牌,而演变成旷日持久的控制权之争,以*ST新梅与康达尔表现最为明显。
2013年7月起来,以兰州鸿祥建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为代表的开南账户组(下称“开南账户组”)彼此分散买入*ST新梅,拒绝承认一致行动人关系,直至2014年初被监管层行政处罚后才匆忙以书面形式缔结一致行动人关系。此后,开南账户组继续增持*ST新梅,遭到*ST新梅及其原控股股东兴盛集团的抵制,*ST新梅董事会一直不认可开南账户组的股东资格。目前,开南账户组和兴盛集团围绕*ST新梅董事会改选持续对垒,激烈异常。
康达尔亦是如此,该公司与京基集团之间的股权之争,持续近两年之久。2014年底,自然人林志通过其控制的13个账户大举买入康达尔,一跃成为第二大股东。此后,京基集团以股权受让方受让林志账户组所持康达尔全部股权。
其间,康达尔控股股东华超投资指控京基集团所获股权为违规举牌所得,京基集团则斥责康达尔董事会非法剥夺其股东权利。在这一场收购与反收购行动中,双方数度交锋,最终对薄公堂。截至目前,京基集团合计持有康达尔31%股权,逼近华超投资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的31.66%股权。
荃银高科与“中植系”的股权纷争同样备受瞩目。此前,中植系成员公司中新融泽、中新融鑫、中新睿银今年一季度强势买入荃银高科,持股比例达一举超过荃银高科原第一大股东贾桂兰。然而,由于中植系在增持荃银高科时构成违规举牌,已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虽然监管层明令禁止,然而违规举牌现象始终屡见不鲜,原因何在?记者从相关律师了解到,“违规成本太低”是诱发举牌方违规举牌的重要因素。
“按照目前的规定,如果收购方触及举牌红线后拒不履行信披义务,抑或收购方故意隐瞒一致行动人身份,致其合计持股触及举牌红线,甚至完成实际控股才履行披露义务,该收购方将会被处以60万元行政罚款。”上述律师说。
相比之下,违规举牌的收益似乎却“立竿见影”,一方面能极大地减少收购方继续增持的成本,避免反收购措施,另一方面可同时规避短线交易、内幕交易和关联交易等诸多限制,从中获取价值不菲的举牌收益。
为何违规成“家常便饭”?
据大众证券报报道,从违规类型来看,主要集中在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项、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信息披露虚假或严重误导性陈述、业绩预测结果不准确或不及时这四大类中。
比如,欣泰电气涉嫌欺诈发行;长信科技股东东亚真空减持公司股票两次累计达到5%后,未及时向证监会和深交所提交书面报告;安硕信息董事长高鸣、董事会秘书曹丰与某证券机构分析师接触达成默契,发布误导信息等。
值得一提的是,尽管上市公司违规行为频频出现,但受到处罚的公司及相关人士并不多。今年以来收到罚单的公司或相关人士共计有40位,这也意味着在今年98笔违规行为中,仅有不到半数的行为被处以罚金。这其中,长信科技公告显示其罚金最高,为3040万元。
此外,仅有欣泰电气、深天地A、柳化股份、嘉欣丝绸、科泰电源、中航资本、*ST黑豹、*ST合金公告的罚金均超过100万元。剩余30家公司或相关人士的罚金不到100万元。
统计进一步显示,今年以来因违规而被处罚的金额达7751万元,2015年则为78689万元。而2009年至2014年这6年间,违规行为被处罚的金额分别为885万元、1449万元、560万元、922万元、104152万元、14643万元。这显示出监管层对于市场的处罚力度在2013年后开始呈现出数量级的增长。
虽然处罚力度在增加,但上市公司的违规行为却没有变少,原因何在?“最根本的原因就在于违规的成本太低。典型的就是南纺股份,2006年-2010年连续5年虚构利润合计达3.44亿元,但是罚单确是‘被处以警告并罚款50万元’,连续5年的财务造假仅仅被罚这么一点。”知名经济学家宋清辉昨日在接受大众证券报和财信网记者采访时表示道。
根据现行《证券法》第193条对于虚假陈述类证券违法行为的最高处罚为30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
宋清辉表示,只有未来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才能改善资本市场只靠行政处罚“一条腿走路”的状况。也只有完善行政处罚与民事诉讼互相配合,才能更好地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肃清证券市场公平公正的环境。
(:DF207)
违规,公司,违规行为,上市公司,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