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妈 不带这样吓唬人的!
摘要: 6月21日,央行公布了2015年年报,其中一项内容让人大吃一惊!6月21日,央行公布了2015年年报,其中一项内容让人大吃一惊!在“有序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专栏里,报告提到了“中国将按照既定目
6月21日,央行公布了2015年年报,其中一项内容让人大吃一惊! 6月21日,央行公布了2015年年报,其中一项内容让人大吃一惊!
在“有序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专栏里,报告提到了“中国将按照既定目标,继续坚持深化金融改革,扩大债券市场、股票市场等金融市场的对外开放程度”。然后提到了四项重点任务:
一是推动境内外个人投资更加便利化,适时推出合格境内个人投资者境外投资制度(QDII2)试点。
二是允许符合条件的优质外国公司在境内发行股票,可考虑推出可转换股票存托凭证(CDR);进一步扩大债券市场开放程度。
三是将资本项目可兑换纳入法制框架。建立与国际金融市场相适应的会计准则、监管规则和法律规章。
四是研究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跨境资金流动管理政策框架,推动建立本外币一体化的账户体系,加强对本外币跨境资金流动的统计监测和分析。
国际版?
熟悉中国股市历史的人都知道,2009年到2013年前后,上交所曾经想搞“国际板”,试图通过引进国外上市公司的方式,巩固其国内股市的老大地位。但上交所这一“携洋人以自重”的动议一出,就遭到了普遍的反对。
在国内融资需求都无法满足的情况下,让外国大企业来中国股市“割韭菜”,享受A股的高估值、高溢价,国际板理所当然被国内股民抵制。有段时间,只要证监会或者上交所提到国际板,深沪股市就以大跌来抗议。最后,设立国际板的事情终于不了了之。
CDR是什么?
CDR(中国存托凭证,Chinese Depository Receipt ),是指在境外(包括中国香港)上市公司将部分已发行上市的股票托管在当地保管银行,由中国境内的存托银行发行、在境内A股市场上市、以人民币交易结算、供国内投资者买卖的投资凭证,从而实现股票的异地买卖。
根据定义,其实CDR并不等同于股票,而是境外公司股票在境内交易的“代表物”,算是股票的衍生品。这一发明来自于美国,在美国叫做ADR,早期中国公司如网易等赴美上市,多采用这种方式。
通俗讲,CDR和ADR的区别,大致类似CBA和NBA。
央行为什么要考虑推出CDR?股票不是证监会负责吗?
其实,央行年报里提及CDR,是从资本项目开放角度谈的,这是央行的职责之一。央行年报称,中国将按照既定目标,继续坚持深化金融改革,扩大债券市场、股票市场等金融市场的对外开放程度,支持离岸人民币市场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人民币可兑换、可自由使用程度,有序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
不论是让优质的外国企业直接在境内发行股票,还是推出CDR,涉及资本市场交易的问题,当然也离不开证监会的配合,既然是涉及到监管部门间协调打“组合拳”的事情,并非一朝一夕就能落地,否则央行年报里也不会说是“考虑”推出CDR。至于最终能不能推出,什么时候推出,短期内不会排上时间表。
这个消息对A股有什么影响?
正如上面分析,从以往的改革进度看,资本项目可兑换的开放和资本市场的开放都是一个稳步推进的过程,这不仅要看政府部门间的配合效率,也要根据内外部环境的时机变化。所以,无需将这一政策看作是洪水猛兽,认为外国人马上就要来剪中国股市的羊毛。
此外,即便中国放开了这些政策,允许外国企业来境内发行股票并推出CDR,也并不意味着马上就会有一大波外国企业愿意来中国“割韭菜”,这毕竟需要中国关于CDR法律管辖权的确认、汇兑自由、人民币在全球范围内更广泛的定价和使用等一系列配套政策的配合,外国企业的进入也会相对谨慎一些。
PS:国际板,那是A股的一个噩梦,一段痛史。中国央行这次提到的CDR还存在于概念阶段,不代表外国公司就可以到A股融资“圈钱”。别总吓自己了。
(:DF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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