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金融改革 农村金融制度变迁与改革创新
摘要: 农村金融改革,新中国,成立初期,为了尽快恢复经济和发展生产,中国建立了以国有银行为主体、信用合作和民间借贷为补充的农村金融体系。在随后的70年里,农村金融体系不断发展和完善,已经成为中国金融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农村金融改革,新中国,成立初期,为了尽快恢复经济和发展生产,中国建立了以国有银行为主体、信用合作和民间借贷为补充的农村金融体系。在随后的70年里,农村金融体系不断发展和完善,已经成为中国金融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想要了解更多可以看下全国现代农业发展规划
纵观整个和农村,金融体系的发展,改革开放是一个关键的时间点。改革开放前,中国在农村的金融体系经历了一次重大调整,即在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和建立公有制后,从以国有银行为主体,以信用合作和民间借贷为补充的允许民间金融发展阶段,逐步转变为以国有银行,为主体的计划体制整合阶段,一直持续到改革开放。改革开放后,中国农村金融体系开始向市场化、商业化、开放化和普惠化方向改革,到目前为止,改革和发展大致分为四个阶段。
一、农村金融市场化改革探索阶段(1978年-1992年)
这一时期恰逢改革开放后农村金融体制从计划体制向市场体制转变的探索阶段。现阶段的改革主要涉及五个方面:
1.恢复建立中国农业银行
这是现阶段最重要的改革措施。自1978年以来,中国进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以家庭为单位的农业经营实体数量激增,催生了农村多样化的金融服务需求。为了满足这些需求,《决定》明确提出要恢复中国农业银行,大力发展农村信贷业务。1979年恢复中国农业银行,允许其独立行使职责,经营自己的企业,领导农村信用合作社。其主要任务是促进农村金融业的快速发展。
2.推动农村信用合作社自主经营
1984年,恢复了农村信用社的群众性、管理的民主性和管理的灵活性。在这份文件的指导下,农村开始建立县级合作社的管理体制,这也促进了信用社的管理和发展完全独立。
3.允许农村合作基金会的发展
在这一阶段,国家允许发展农村合作基金会,并允许地方政府利用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为自己的村庄或村庄的经济和社会活动提供资金,建立农村合作基金会。这种模式被视为正规金融的补充,缓解了资金 农村的供需矛盾
4.推动农村保险发展
现阶段,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领导和政府的支持下,启动了财产保险、牲畜保险等产品的试点,旨在提高农业生产的保障水平。
5.邮政部门从事储蓄汇兑等业务代理活动
1986年,发布《关于印发开办邮政储蓄协议的联合通知》号文件,授权邮政部门全面开办邮政储蓄业务,恢复了自1953年以来停止的邮政储蓄业务。
二、农村金融市场体系初步搭建阶段(1992-2003年)
1992年,中国开始探索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农村经济逐渐走向市场化。在这一经济社会背景下,农村现阶段金融体制改革的重点落在了农村金融市场体系的建立上。现阶段的改革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中国农业银行进行商业化转制
转型后,农业银行停止了对农村信用社的领导和管理,开始了与农村信用社脱钩的改革,并转型为国有商业银行。与此同时,国有商业银行越来越多地接受缩县 及县以下的机构,以促进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
在改革时期,农村信用社首先遵循合作制标准,然后同时向合作制和商业化转变。1999年,省信用合作自律管理组织试点工作在五省实现,形成了自律组织体系。之后,为了改变农村信用社离开农行,后面临的亏损局面,2003年发行了《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并开始推动中国农村信用社系统的商业化和重组
2.农村信用社进行“行社脱离”改革
1994年,为了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实现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的分离,国家在中国,设立了农业发展银行,并将农业银行政策性农业支持业务剥离给银行农业发展部
3.成立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农村合作基金会出现了一定程度的管理问题,严重亏损和挪用资金乡镇企业和政府贷款成为不良贷款的主要部分。为了防范金融风险,1999年,清理整顿农村合作基金会,并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取缔农村合作基金会。
4.取缔农村合作基金会
2004年明确要求邮政储蓄和邮政业务实行“财务分离、分账管理”;第二年,国务院发行《邮政体制改革方案》并决定成立银行;邮政储蓄银行。2007年,中国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以下简称“邮政储蓄银行”)正式成立。
5.建立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农业保险存在成本高、收益低的问题,一些地区将农业保险费视为乱收费,侵犯了农民的合法权益。因此,2003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明确规定“农业保险应当是自愿的,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参加农业保险”;之后,发布《建立农业保险制度的初步方案》,改革农业保险制度,建立了“政策支持、商业运作”的农业保险体系。
6.改革农业保险制度
在前一阶段,农行和农村信用社系统的重组效果并不理想,甚至形成了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市场的垄断地位,加剧了农村金融供求矛盾。因此,国家对农村金融市场进行了渐进式改革,旨在打破农村信用社的垄断,促进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现阶段的改革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三、农村金融市场体系逐步完善阶段(2003-2012年)
2006年12月,建议利用农村新设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解决农村银行金融机构网络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足的问题
1.鼓励建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2004年总结八省(市)试点改革经验的基础上,明确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现阶段,国家针对不同农村信用社发展水平的差异,提出了“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推进农村信用社的商业化、股份制,确立了农村信用社向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三种产权制度转变的方向;
2.对农信社进行管理体制和产权制度进行改革
中国农业银行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2010年开业,首次公开募股,分别在上海和香港上市。经过一段时间的股份制改革,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于2016年在香港证券交易所主板成功上市。
3.对农业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的股份制改革
2006年《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与财政补贴相结合的农业风险防范和救助机制,完善农业保险制度
4.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体制
2013年,第18届三中全会提出《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以精准扶贫和发展普惠金融为目标。在此背景下,农村金融体系也开始深化改革。改革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四、农村金融市场体系深化改革阶段(2013年至今)
2013年后,中国的互联网金融发展迅速,逐渐扩展到“三农”领域。近几年来,国内出现了很多“三农”互联网金融模式,如“网贷平台”三农‘“、“互联网理财”三农‘“.针对这种情况,2016年《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将引领农村互联网金融和移动金融的规范发展
1.规范农村互联网金融
在这一阶段,国家实施了一系列措施,包括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立新的农村金融机构;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以农民合作社和供销社为重点,在资金;开展互助工作。显然,农村金融机构应优先满足农民的信贷需求。这些措施显著提高了新农村金融机构的服务水平,扩大了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加大了对涉农信贷资金,的投入,极大地提高了农村的金融服务水平,增强了农村的金融供给能力
2.深度完善农村金融市场体系
现阶段,为提高农业风险保障能力,国家加快了保险品种创新和机制创新试点。2014年首次提出农产品目标价制度,在市场价格过高时进行政府补贴消费者,在过低时补贴生产者,保障农民收入。14年东北、内蒙古,大豆、新疆棉花目标价格补贴试点启动,粮食、生猪等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探索。,除了农产品目标价的探索,还研究了关于收入保险天气指数保险等其他保险类型的试点,促进农业保险在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稳定和助推。
3.加快农业保险创新速度
近年,国家积极引导农业科技和金融发展,重视金融在农业科技创新中的作用,15年的《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还提出“推进农村金融立法,明确政策和商业金融以法律形式支持农业的责任”,同时大力建设农村信用体系和支付体系,加强对农村进行金融消费的教育和培训,一系列的措施促进了农村金融业的基础设施建设,及大地改善了农村的金融生态
总的来说,改革开放以来,农村, 中国金融体系的改革和发展速度不断加快,取得了巨大成就。农村金融业的市场化、商业化、开放化和普惠化程度明显提高。如何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下改革创新中国农村金融体系,真正服务于“三农”,是农村未来金融体制改革不变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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