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摘要: 本次被质押股份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业绩补偿、减值测试补偿等事项的担保,红塔证券(16.540, 1.01, 6.50%)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塔证券”)已明确知悉被质押股份存在上述潜在补偿义务。在补偿义务触发时,贤达实业首先使用其未办理质押的公司股票向公司履行补偿义务,若未办理质押的股票数量不足以补偿公司的,就不足部分,贤达实业提前向红塔证券偿还借款后,将相应数量的股票解除质押并用于履行补偿义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东荆州贤达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贤达实业”)持有公司股份78,267,8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2%。本次质押后,贤达实业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38,0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48.55%。
2019年12月6日,【百川能源(600681)、股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股东贤达实业发来的《股份质押通知》,现将相关信息披露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本次被质押股份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业绩补偿、减值测试补偿等事项的担保,红塔证券(16.540, 1.01, 6.50%)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塔证券”)已明确知悉被质押股份存在上述潜在补偿义务。在补偿义务触发时,贤达实业首先使用其未办理质押的公司股票向公司履行补偿义务,若未办理质押的股票数量不足以补偿公司的,就不足部分,贤达实业提前向红塔证券偿还借款后,将相应数量的股票解除质押并用于履行补偿义务。
3、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贤达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荆州市景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湖房地产”)累计质押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特此公告。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7日
百川能源,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