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康科技(002610.SZ):出售青海蓓翔电站股权的剩余转让款调减至1.45亿元 爱康电力应收1.15亿元
摘要: 11月22日丨爱康科技(002610.SZ)公布,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青海蓓翔电站的议案》,全资子公司苏州爱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爱康电力”)和熊元福与无锡产业聚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聚丰”)和魏高远签订《光伏电站收购协议,爱康电力将持有的青海蓓翔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青海蓓翔”)79.9999%股权出售给无锡聚丰,将持有的青海蓓翔剩余0.0001%股权转让给魏高远。
11月22日丨【爱康科技(002610)、股吧】(002610.SZ)公布,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青海蓓翔电站的议案》,全资子公司苏州爱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爱康电力”)和熊元福与无锡产业聚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聚丰”)和魏高远签订《光伏电站收购协议,爱康电力将持有的青海蓓翔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青海蓓翔”)79.9999%股权出售给无锡聚丰,将持有的青海蓓翔剩余0.0001%股权转让给魏高远。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0月9日披露的《关于出售青海蓓翔电站暨推进优化存量电站资产配置的公告》。
上述交易尚有约2.53亿元的股权转让款未支付,其中爱康电力的应收股转款金额约2.02亿元,熊元福的应收股转款金额约5153.96万元。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青海蓓翔电站应收股权转让款价格调整的议案》,同意签署《争议和解协议》,剩余的股权转让款调减为约1.45亿元,其中爱康电力的应收股转款金额为约1.15亿元,熊元福的应收股转款金额为约2993.96万元。
根据《争议和和解协议》,上述交易事项对上市公司影响如下:青海蓓翔股权转让款能够及时回款,增加本年度上市公司现金流入;公司预计上述交易将减少本年度净利润约8,6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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