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财政补助的公告
摘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排水特许经营权的批复》(渝府〔2007〕122号)和《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核定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政府采购污水处理服务结算价格的通知》(渝财公〔2017〕83号)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第四期(2017-2019年)污水处理服务结算价格中未包含污水处理服务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公司实际承担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根据实际发生情况经审定后可由市财政予以补助。
2019年9月27日,本公司已收到重庆市财政局按照《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拨付重庆水务集团政府采购污水处理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渝财公〔2019〕41号)向公司拨付的2018年度污水增值税及附加补助资金11,293.08万元。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一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公司将收到的上述补助资金认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本期其他收益。公司所收到的上述补助资金影响本期利润总额增加11,293.08万元。该事项具体会计处理仍需以年报会计师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三、本年累计获得的其余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情况
除本次获得的上述11,293.08万元补助外,截至2019年8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本年已累计获得的其余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共6,717.45万元,影响本期利润总额增加6,717.45万元。其余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为:
(数据未经审计)
特此公告。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8日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