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管业: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摘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9年9月2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
2. 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9年10月8日(星期二)上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 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
4. 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马跃先生召集并主持。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了《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公司全资子公司-青铜峡青龙新型管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铜峡青龙”)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租赁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赁业务并与其签署《售后回租赁合同》,青铜峡青龙将双梁门式起重机 、PCCP立式振动钢筒管模具等核心设备以售后回租赁方式,向平安租赁公司融资人民币5000万元,期限 3年。为保证该业务正常开展,公司为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与平安租赁公司签订《保证合同》。董事会认为青铜峡青龙开展本次融资租赁业务,能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融资效率;同时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满足公司中长期的资金需求以及经营发展需要,进一步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及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及整体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为青铜峡青龙就该售后回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青铜峡青龙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进行有效的控制与管理,公司为其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的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情况。
本次交易及担保事项属董事会权限,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0月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的《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0)。
三、备查文件
1.附董事表决票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8日
青龙管业,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