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发两融新规救市 券商连夜商讨具体实施方案
摘要: 巨幅震荡的股市让证监会深夜双剑齐发。证监会新措施在放宽券商两融限制条件的同时,拓宽券商融资渠道。这也意味着,证监会试图通过以上措施将融资需求从场外转向场内,券商两融规模有望再度扩大。7月1日深夜,证监
巨幅震荡的股市让证监会深夜双剑齐发。证监会新措施在放宽券商两融限制条件的同时,拓宽券商融资渠道。这也意味着,证监会试图通过以上措施将融资需求从场外转向场内,券商两融规模有望再度扩大。
7月1日深夜,证监会微信公众号连发数条信息,其中,最引人注目的莫过于《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的发布。办法中规定,券商自主决定强制平仓线,证券资产低于50万的可继续融资融券、允许两融合约展期。
办法中具体内容还包括,券商两融业务规模不超净资本四倍,不符合的可以维持现有合约规模,但不再新增;允许券商在客户信用基础上,和客户商定展期次数;取消维持担保低于130%两个交易日内追加担保比例不低于150%的规定,允许券商与客户自行商定补充担保物期限与比例的具体要求。
办法在深夜出台,这让各家券商打了个措手不及。腾讯财经从一家券商处了解到,证监会发布该办法券商事前并不知情,对于办法内规定的具体措施,需内部讨论协商具体实施方案。同时,这家券商相关负责人还表示,鉴于该办法规定的条例与之前相比变化较大,因此券商要贯彻执行之前,需要进政策研究。
值得注意的是,从6月份以来,证监会对于券商两融业务不断松绑。6月12日,证监会公布《证券公司融资融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该文件将允许融资融券业务合理展期,同时将合理控制券商的融资融券业务规模,放宽专业机构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的条件。
此前一位分析师曾对腾讯财经解读,以上这些措施表示,证监会正试图将配资需求从场外转向场内。
自本轮牛市启动以来,场外配资作为重要的参与资金,或已达到万亿规模。惊人的资金量使得市场暴涨暴跌情形多有发生。
巨量的场外配资,具备较强的隐蔽性,难以监管。同时,场外配资准入门槛较低,理论上可以投资所有的A股股票,为市场带来较大的风险。
这也是证监会对场外配资三令五申的最重要原因。从4月开始,证监会开始对场外配资进行围剿,在6月底达到高潮。
不过,监管层强力去除场外配资的举动,间接引起了A股阵痛。6月下旬,A股巨幅下跌,这亦让监管层紧急采取救市行动,连发多道金牌。
不过,多重利好并未让A股有抬头迹象,即便在6月30日国家队进场之后,A股仅仅坚持一天,在7月1日重新掉头向下,大跌5.23%。
7月1日收盘之后,采取救市措施的不仅仅是证监会。晚间,沪深两交易所与中登公司共同发布,拟调降A股交易结算相关收费标准。沪、深证券交易所收取的A股交易经手费由按成交金额的千分之0.0696双边收取调整为按成交金额千分之0.0487双边收取,降幅为30%。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收取的A股交易过户费由目前沪市按照成交面值0.3‰双向收取、深市按照成交金额0.0255‰双向收取,一律调整为按照成交金额0.02‰双向收取。按照近两年市场数据测算,降幅约为33%。
证监会7月1日发布了《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沪深证券交易所同步发布《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证券日报》记者了解到,此次发布的《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主要修订了“建立融资融券业务逆周期调节机制”、“合理确定融资融券业务规模”、“允许融资融券合约展期”、“优化融资融券客户担保物违约处置标准和方式”等四方面的内容。
“管理办法的落地,体现了监管层呵护市场的决心。”国信证券融资融券部总经理陈冰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她同时表示,最近市场大跌与“两融”无关,“根据我们公司情况来看,客户平仓的情况非常少。”
借鉴境外市场经验,《管理办法》明确,证监会建立健全融资融券业务的逆周期调节机制,对融资融券业务实施宏观审慎管理。证券交易所根据市场情况对保证金比例、标的证券范围等相关风险控制指标进行动态调整,实施逆周期调节。同时要求证券公司根据市场情况等因素对各项风险控制措施进行动态调整和差异化控制。
同时,将融资融券业务规模与证券公司净资本规模相匹配,要求业务规模不得超过证券公司净资本的4倍。对于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证券公司,可维持现有业务规模,但不得再新增融资融券合约。
业内人士表示,截至5月底,券商全行业净资本为0.97万亿元,据此测算,融资融券业务规模还有增长空间。
《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明确,在维持现有融资融券合约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的基础上,新增规定,允许证券公司根据客户信用状况等因素与客户自主商定展期次数。
“允许融资融券合约展期是利好,能够让价值投资者长期持有股票,这样就会减少对市场的冲击。”陈冰表示。
海通证券信用交易部负责人杜洪波表示,从实践中看,展期并不会产生风险。新规允许展期有助于平滑市场波动,鼓励价值投资者长期投资。他介绍,根据海通证券内部测算,若客户维持担保比例跌破130%,需要卖掉30%的股票,才能再追加到150%的比例,这无疑会放大市场的波动。
《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决定,取消投资者维持担保比例低于130%应当在2个交易日内追加担保物且追保后维持担保比例应不低于150%的规定,允许证券公司与客户自行商定补充担保物的期限与比例的具体要求,同时不再将强制平仓作为证券公司处置客户担保物的唯一方式,增加风险控制灵活性和弹性。
融资,券商,业务,证监会,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