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诺华:全资子公司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摘要: 美诺华2月2日晚间发布公告,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宣城美诺华药业有限公司收到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公告显示,
美诺华2月2日晚间发布公告,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宣城美诺华药业有限公司收到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公告显示,此次宣城美诺华为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规定,宣城美诺华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通过后三年内(即2022年、2023年、2024年)可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来源:·中证网 作者:张典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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