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进展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摘要: 股东上海聚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波保润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股东上海聚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波保润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6月7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预披露的公告》。公司股东上海聚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波保润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保润”)计划在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877,361股(如计划减持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拟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68%。
公司于近日收到宁波保润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波保润已按预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完成了股份减持。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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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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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它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宁波保润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更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股份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波保润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三、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2日
来源:·中证网 作者:
披露,保润,上市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