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摘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一)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8月1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虹许路358号上海天禧嘉福璞缇客酒店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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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由于董事长吴以芳先生通过视频连线方式参会,为保证现场会议质量,经董事长吴以芳先生委托,本次股东大会由执行董事、副董事长关晓晖女士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本公司在任董事11人(未包括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执行董事),实际出席9人:执行董事吴以芳先生、执行董事关晓晖女士、非执行董事陈启宇先生、非执行董事姚方先生、非执行董事徐晓亮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李玲女士、独立非执行董事汤谷良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王全弟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余梓山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执行董事王可心先生、非执行董事潘东辉先生因其他公务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本公司在任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任倩女士、曹根兴先生、管一民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3、 本公司首席执行官文德镛先生、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董晓娴女士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按持股比例向合营公司复星凯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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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关于按权益比例为参股公司重庆复尚源创医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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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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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执行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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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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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特别决议议案:议案3、4、5。该等议案均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涉及存在利害关系的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股东名称/姓名:吴以芳先生、梅璟萍女士及其他与本议案存在利害关系的法人或自然人(如有)。
3、对A股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6。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承婧艽、刘晗静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及董事会秘书签字确认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0日
来源:·中证网 作者:
股东大会,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