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原则同意北京、上海、浙江、江苏、深圳等区域性股权市场参与区块链建设试点工作
摘要: 近日,证监会发布《关于原则同意北京、上海、江苏、浙江、深圳等5家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区块链建设工作的函》,原则同意了北京、上海、浙江、江苏、深圳等区域性股权市场参与区块链建设试点工作。
近日,证监会发布《关于原则同意北京、上海、江苏、浙江、深圳等5家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区块链建设工作的函》,原则同意了北京、上海、浙江、江苏、深圳等区域性股权市场参与区块链建设试点工作。下一步,市金融监管局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统一部署要求,会同相关部门,指导北京股权交易中心开展好区块链建设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