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业协会出台行业自律措施实施办法
摘要: (记者罗思)12月4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中国证券业协会自律措施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指出,对从业人员实施的纪律处分包括行业内通报批评、公开谴责、暂停执业、注销执业证书。其中,注销
(记者罗思)12月4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中国证券业协会自律措施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指出,对从业人员实施的纪律处分包括行业内通报批评、公开谴责、暂停执业、注销执业证书。其中,注销执业证书指协会自行注销严重违规从业人员的执业证书,并在一至三年内不受理其相关执业注册申请的纪律处分。实施注销执业证书,应当明确被注销的执业证书类别以及不受理注册申请的期限和范围。
《办法》提出,对会员实施的纪律处分包括:行业内通报批评、公开谴责、暂停或者取消协会授予的业务资格、暂停会员权利、取消会员资格。其中,被取消会员资格的,协会在三年内不受理其入会申请。
《办法》提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采取自律措施:不配合调查,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材料的;对投诉人、举报人等进行打击报复的;拒不整改或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十二个月内发生两起以上同类违规行为的;其他从重情形。
执业,证书,从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