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工作7月1日起实施
摘要: 第1页:证监会:开展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工作7月1日起正式实施第2页:证监会:内地香港基金互认起初配额为3000亿元第3页:证监会:开展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将拓宽跨境投资渠道第4页:证监会决定废止部门通知
第1页: 证监会:开展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工作 7月1日起正式实施第2页: 证监会:内地香港基金互认起初配额为3000亿元第3页: 证监会:开展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将拓宽跨境投资渠道第4页: 证监会决定废止部门通知部门函等函件172件第5页: 证监会优化股票发行程序第6页: 证监会将发布修订后的证券市场禁入规定第7页: 证监会部署法网行动第三批案件 为12起异常交易类案件
证监会:开展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工作 7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马婧妤)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22日表示,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决定开展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工作。22日双方签订了相关备忘录,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将自2015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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