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发行内资股方式收购事项完成的公告
摘要: 2019年11月28日,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天津保税区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11月28日,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科工”)与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工业集团”)、天津保税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保投资”)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书》,中航科工拟以发行内资股方式收购1)航空工业集团与天保投资合计持有的中航直升机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2)航空工业集团持有的哈尔滨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21%股权;以及3)航空工业集团持有的昌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7.96%股权(以下统称“本次收购”)。具体内容详见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9年11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2020年1月8日,本公司接到中航科工通知,中航科工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豁免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要约收购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81号)。具体详见本公司于2020年1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务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接到中航科工通知,本次收购的交割及内资股发行已完成。本次收购完成后,中航科工间接增持本公司16.03%股份,合计直接和间接持有本公司50.80%股份。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中航直升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