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提醒消费者够保时小心产品“被升级”为P2P
摘要: 购买的是保险产品,却被不良销售人员将保单“升级”变成了P2P产品;到银行办理存款业务,却被忽悠买了保险理财。P2P保险针对这些保险销售的乱象,保监局也提醒消费者在办理保险业务时提高警惕。保监局在消费者
购买的是保险产品,却被不良销售人员将保单“升级”变成了P2P产品;到银行办理存款业务,却被忽悠买了保险理财。
P2P保险 针对这些保险销售的乱象,保监局也提醒消费者在办理保险业务时提高警惕。
保监局在消费者保护的风险提示中也提及,岁末年初,保险公司为冲击新年业绩,多组织“开门红”活动,保险销售人员面临业绩与奖金双重压力,各地出现多起银行保险渠道产品销售误导事件。
个别银行保险渠道产品销售人员利用模糊表述的方法,向缺乏相关知识的金融消费者介绍一种与定期存款一样的“定期产品”,并称其利息高且保本无风险,实则诱导金融消费者购买保险产品,给金融消费者造成了不便甚至是损失,扰乱了金融管理秩序,损害了保险机构的声誉。
中国保监会提醒广大金融消费者办理相关业务时,要认真阅读合同,提高警惕,注意防范风险,切实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消费者如在银行保险渠道误购买一年期以上的保险产品,可以在“犹豫期”内主动申请退保,或在“犹豫期”内客服人员致电询问是否反悔时,提出退保,“犹豫期”为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15个自然日。
同时,在近期还有部分不良销售人员借口保单“升级”,把消费者原有保单退保并用退保金购买所谓理财收益率更高的P2P产品,然后将资金转移,给消费者带来经济损失和理财风险的问题,保监会提示,保险理财产品具有保险保障和理财双重功能,凡是通过银行、保险公司等正规渠道购买的保险理财产品,保险公司均会严格按照保单合同履行相应承诺。
另外,保监会也提醒消费者不要随意退保。
一方面,在保险合同未到期情况下,中途退保保险公司是按保单“现金价值”退还保费,有可能出现保单“现金价值”低于“本金”的情况;另一方面,中途退保将导致保单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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