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商人被错抓 46公斤黄金遭变卖
摘要: 过去12年里,吉林桦甸市商人于润龙两次被捕,四次受审,从无罪不起诉,到有罪免罚,又改判无罪,再到有罪且罚没黄金,再到无罪释放。然而,讨要46公斤黄金一直未果。目前他已向吉林省公安厅递交国家赔偿申请
过去12年里,吉林桦甸市商人于润龙两次被捕,四次受审,从无罪不起诉,到有罪免罚,又改判无罪,再到有罪且罚没黄金,再到无罪释放。然而,讨要46公斤黄金一直未果。目前他已向吉林省公安厅递交国家赔偿申请复议,正等待答复。
2002年于润龙因携带黄金,在红旗收费站被吉林市公安局拦截。在第五天,吉林市公安局就将于润龙的46公斤黄金,交售给中国人民银行吉林市中心分行,总价值为人民币384万元。后又将这笔变价款上缴到吉林市财政局罚没处。
法院审理期间,因国家法律修改,于润龙从有罪到无罪。
此后,于润龙多次讨要黄金未果。2012年8月,于润龙又因“非法经营罪”再次身陷囹圄,直至 2013年7月,再审判决无罪。其间,案件多次改判,但黄金始终未见。
随后于润龙申请赔偿。2015年1月,吉林市公安局作出支付赔偿金384万余元的决定。于润龙对此不服,已依法向吉林省公安厅申请复议,该申请在今年1月8日获受理。目前,仍在等待结果。
截至2015年1月28日,黄金价格在258元/克,46公斤黄金折合人民币约1180万元。新浪
于润龙,黄金,无罪,申请,吉林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