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展的公告
摘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证券”)、兴业银行(21.010, -0.12, -0.57%)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23,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渤海证券鑫金利328号收益凭证、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委托理财期限:192天、194天
●履行审议的程序:【雪龙集团(603949)、股吧】(24.930, 0.03, 0.12%)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雪龙集团”)于 2021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合计人民币2.6亿元(含2.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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