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联电子:关于控股股东及部分董事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摘要: 新联电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部分董事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进行公示。
证券代码:002546 证券简称:【新联电子(002546)、股吧】 公告编号:2022-002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部分董事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10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部分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公司控股股东南京新联创业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业园”)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5,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公司副董事长金放生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989,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36%。
以上减持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实施;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
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实施。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公司于2022年1月6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
近日,公司分别收到创业园、金放生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函》,截至2022年2月11日,前述股东预披露的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自减持计划公告日至 2022 年2月11日收市股东的减持进展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减持均价(元/股) 减持股数(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南京新联创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大宗交易 2021年11月1日 3.35 2,320,000 0.28%
大宗交易 2021年11月3日 3.26 1,281,972 0.15%
大宗交易 2021年11月4日 3.28 1,500,000 0.18%
大宗交易 2021年11月8日 3.29 2,058,661 0.25%
大宗交易 2021年11月11日 3.38 1,376,176 0.16%
大宗交易 2021年11月12日 3.40 320,000 0.04%
大宗交易 2021年11月15日 3.45 1,188,672 0.14%
大宗交易 2021年11月17日 3.43 547,504 0.07%
大宗交易 2021年11月26日 3.55 300,000 0.04%
集中竞价 2021年12月16日 4.21 1,849,200 0.22%
集中竞价 2021年12月17日 4.20 1,457,800 0.17%
小计 14,199,985 1.70%
金放生 集中竞价 2021年11月25日—2022年1月17日 4.24 175,750 0.02%
创业园、金放生先生本次减持的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其转增股份。
2、本次减持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减持计划公告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南京新联创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合计持有股份 326,068,903 39.09% 311,868,918 37.3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26,068,903 39.09% 311,868,918 37.39%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金放生 合计持有股份 11,956,000 1.43% 11,780,250 1.4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989,000 0.36% 2,880,000 0.35%
有限售条件股份 8,967,000 1.07% 8,900,250 1.07%
注:金放生先生有限售条件股份为高管锁定股,每年的第一个交易日,以上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其名下的本公司股份为基数,按25%计算其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
若上述表格合计数的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的尾数不一致,系四舍五入的原因。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创业园、金放生先生本次减持遵守了《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3、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创业园、金放生先生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其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创业园、金放生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函》。
新联电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