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赎回“奥瑞转债”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摘要: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余额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奥瑞金”或“本公司”、“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奥瑞转债”赎回登记日:2022年2月28日(周一)
2.“奥瑞转债”赎回日:2022年3月1日(周二)
3.“奥瑞转债”赎回价格:100.05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1.00%,且当期利息含税)
4.“奥瑞转债”停止交易和转股日:2022年3月1日(周二)
5. 资金到账日(到达结算公司账户):2022年3月4日(周五)
6. 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2年3月8日(周二)
7. 赎回类别:全部赎回
8. 风险提示:
(1)“奥瑞转债”拟于2022年3月1日停止交易,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奥瑞转债”流通面值若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时,自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因此“奥瑞转债”停止交易时间可能提前,届时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本公司发布的“奥瑞转债”停止交易的公告。
(2) 根据安排,截至2022年2月28日收市后尚未实施转股的“奥瑞转债”,将按照 100.05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特提醒“奥瑞转债”持券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因目前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差异较大,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本次赎回完成后,“奥瑞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持有人持有的“奥瑞转债”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和转股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2022年1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奥瑞转债”的议案》,因触发《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同意行使“奥瑞转债”的提前赎回权。现将提前赎回“奥瑞转债”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700号”文核准,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11日公开发行了1,086.8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08,680.00万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0]137号”文同意,公司108,68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3月16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奥瑞转债”,债券代码“128096.SZ”。
根据相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约定,“奥瑞转债”的转股期限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0年8月17日至2026年2月11日)。初始转股价格为4.70元/股。
2020年6月,公司实施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奥瑞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4.70元/股调整为4.64元/股。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2020-临056号)。
2020年10月,公司实施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奥瑞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4.64元/股调整为4.52元/股。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2020-临091号)。
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及2020年11月16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0年12月,公司本次回购的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注销手续。“奥瑞转债”的转股价格作相应调整,由原来的4.52元/股调整为4.54元/股。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2020-临107号)。
2021年6月,公司实施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奥瑞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4.54元/股调整为4.50元/股。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2021-临039号)。
二、本次赎回情况概述
1.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赎回条款如下: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5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可转债票面面值的110%(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A: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B: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其中:IA为当期应计利息;B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t为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触发赎回情形
公司股票自2022年1月4日至2022年1月24日连续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奥瑞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已经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2022年1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及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奥瑞转债”的议案》,认为公司提前赎回“奥瑞转债”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本结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行使“奥瑞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在赎回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部未转股的“奥瑞转债”。
三、赎回实施安排
1.赎回价格及依据
根据《募集说明书》,“奥瑞转债”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公司第一次付息的计息期间为2020年2月11日至2021 年2月10日,付息日为2021年2月18日。2021年2月11日至2022 年2月10日期间的利息将于2022年2月11日按照第二年度0.80%利率计息发放。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的约定,“奥瑞转债”赎回价格为100.05元/张。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IA为当期应计利息;
B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1.00%;
t为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22年2月11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2年3月1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为18天(算头不算尾)。
赎回价格计算过程:100+100*1.00%*18/365=100.05元/张
对于持有“奥瑞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每张赎回价格为100.04元;对于持有“奥瑞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RQFII),根据《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34号)规定,自2021年11月7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每张赎回价格为100.05元;对于持有“奥瑞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每张赎回价格为100.05元。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2.赎回对象
截至2022年2月28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奥瑞转债”持有人。
3.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满足赎回条件后每五个交易日至少发布一次赎回提示性公告,通告“奥瑞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2022年3月1日起,“奥瑞转债”停止交易。
(3)2022年3月1日为“奥瑞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赎回日前一交易日:2022年2月28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奥瑞转债”。自2022年3月1日起,“奥瑞转债”停止转股。2022年3月1日为“奥瑞转债”赎回日,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奥瑞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4)2022年3月4日为发行人(公司)资金到账日。
(5)2022年3月8日为赎回款到达“奥瑞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奥瑞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奥瑞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6)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7个交易日内,在符合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四、其他说明
1.“奥瑞转债”自2022年3月1日起停止交易,自2022年3月1日起停止转股。但若出现“奥瑞转债”流通面值少于人民币 3,000 万元时,自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因此“奥瑞转债”停止交易时间可能提前。除此之外,“奥瑞转债”赎回公告发布日至赎回日前,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奥瑞转债”可以正常交易和转股。
2.“奥瑞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可转债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3.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余额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可转债的情况
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不存在交易“奥瑞转债”的情形。
六、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永安里8号华彬大厦6层
咨询电话:010-85211915
传真电话:010-85289512
咨询联系人:石丽娜、王宁
七、备查文件
(一)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四)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提前赎回的法律意见书;
(五)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26日
奥瑞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