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摘要: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道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明投资”)、实际控制人胡智彪、胡智雄及其一致行动人永康市知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知源科技”)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道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明投资”)、实际控制人胡智彪、胡智雄及其一致行动人永康市知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知源科技”)、胡国祥先生、胡慧玲女士、池巧丽女士、吕笑梅女士、胡敏超先生、吴之华女士(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根据《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共持有上市公司股份67,120,000股,占权益变动前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62.92%。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共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为360,028,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7.6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东权益变动达到公司总股本的5%。现将权益变动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浙江道明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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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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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永康市知源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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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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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胡智彪、胡智雄、胡国祥、胡慧玲、池巧丽、吕笑梅、胡敏超、吴之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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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于一致行动人关系的说明
道明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知源科技为公司原持股7.59%股东;胡智彪、胡智雄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二人已经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二人共同控制道明投资、知源科技;胡国祥系实际控制人胡智彪、胡智雄之父亲;胡慧玲系实际控制人胡智彪、胡智雄之妹妹;池巧丽系实际控制人胡智彪之配偶;吕笑梅系实际控制人胡智雄之配偶;胡敏超系胡智雄之次子;吴之华系胡智雄长子之配偶;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道明投资、知源科技、胡智彪、胡智雄、胡国祥、胡慧玲、池巧丽、吕笑梅、胡敏超、吴之华互为一致行动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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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三、本次权益变动详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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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部分变动前与前次变动后数据差异主要系股本转增变动所致
四、未来权益变动计划
截至本公告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会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前述减持股份不存在需要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且未出现违反此前作出的承诺情形。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4、本次权益变动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六、备查文件
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0日
道明光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