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润建设遭杭州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因损坏燃气设施
摘要: 11 月 23 日,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宏润建设 ") 因损坏燃气设施遭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处罚金额 10 万元。处罚决定日期为 2021 年 11 月 17 日。决定文书号为杭上综执罚决字〔2021〕第 18-0099 号。
11 月 23 日,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宏润建设 ") 因损坏燃气设施遭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处罚金额 10 万元。处罚决定日期为 2021 年 11 月 17 日。决定文书号为杭上综执罚决字〔2021〕第 18-0099 号。
宏润建设成立于 1994 年,注册资本约 11.03 亿元。法定代表人为郑宏舫。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市政公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等。浙江宏润控股有限公司为该公司最大股东,持股 39.22%。
宏润建设曾涉法律诉讼 914 起,其中司法案件 502 起。该企业有裁判文书记录 419 条,案件总金额为 15352.21 万元,企业作为被告的文书占比 74.05%,涉案案由为买卖合同纠纷的案件最多。
宏润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