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冻结的公告
摘要: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收到持股5%以上的股东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化医集团”)的《通知函》,化医集团持有的本公司20,830,000股限售流通股已于近日申请办理司法解冻。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收到持股5%以上的股东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化医集团”)的《通知函》,化医集团持有的本公司20,830,000股限售流通股已于近日申请办理司法解冻,公司就该情况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询的股东名册进行了核实。
本次司法冻结解除后,化医集团的股份及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解除冻结的股份原冻结情况
2021年6月17日,化医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北京金融法院冻结,冻结起始日为2021年6月17日,冻结期限为三年,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
二、股东持有公司股份被解除冻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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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15日
振华化学,解除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