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化微: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整改复查意见书的公告
摘要: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整改复查意见书》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整改复查意见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阴江化微”)于2021年10月13日收到全资子公司江化微(镇江)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江江化微”)转报的镇江新区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局下发的整改复查意见书(苏镇新)应急复查[2021]234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整改复查意见书的主要内容
镇江新区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局于2021年08月27日作出了责令限期整改的决定(苏镇新)应急责改[2021]181号)(公告2021-030),经对镇江江化微公司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提出如下意见,复查当日,镇江江化微公司:
1.年产22.8万吨超高纯湿电子化学品、副产0.7万吨工业级化学品及再生项目一期工程项目变更已经安全条件审查合格;
2.年产22.8万吨超高纯湿电子化学品、副产0.7万吨工业级化学品及再生项目一期工程项目变更后有机回收利用装置已经安全条件审查合格。
二、对公司的影响
在未来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公司将严格按照各项安全生产要求,积极落实相关安全管控措施,确保安全试生产。
即日起,镇江江化微收到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公告2021-030)中相关事项均以整改完毕。
三、备查文件
1、整改复查意见书((苏镇新)应急复查[2021]234号)。
特此公告。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4日
江化微,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