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摘要: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9月24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张铮因公出差委托董事韩雪出席),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600662 证券简称:【强生控股(600662)、股吧】 公告编号:临2021-042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9月24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张铮因公出差委托董事韩雪出席),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选举李栋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栋先生同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产生第十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选举以下人员(简历附后)担任第十一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战略委员会委员:李栋先生(主任委员)、朱伟先生、高亚平先生、张铮先生、归潇蕾女士
审计委员会委员:谢荣先生(主任委员)、盛雷鸣先生、支峰女士
提名委员会委员:盛雷鸣先生(主任委员)、朱伟先生、韩雪女士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朱伟先生(主任委员)、李栋先生、谢荣先生
董事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各委员会工作细则补足委员人数。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具体详见《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董事会同意聘任高亚平先生为公司总裁、夏海权先生为公司副总裁、毕培文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余立越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倪雪梅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简历附后)。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为做好公司治理与信息披露工作,董事会同意聘任虞卉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附后)。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公司住所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顺利完成重大资产重组,主营业务由“出租车运营、汽车租赁、汽车服务等”变更为“综合人力资源服务”。为使公司名称与变更后的主营业务、未来经营发展战略规划相匹配,董事会同意变更公司名称和公司住所,具体如下:
1)公司中文名称由“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英文名称由“SHANGHAI QIANGSHENG HOLDING CO., LTD.”变更为“SHANGHAI FOREIGN SERVICE HOLDING GROUP CO., LTD.”。
2)公司住所由“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建路145号”变更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655号707室”。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需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与备案。最终以登记机关变更登记为准。
6、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公司原注册资本为1,053,362,191元,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860号)批复核准,公司向上海东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发行893,908,602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公司总股本由1,053,362,191股增至1,947,270,793股。本次发行的股份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00元。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由1,053,362,191元增至1,947,270,793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顺利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的主营业务由“出租车运营、汽车租赁、汽车服务等”变更为“综合人力资源服务”。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将公司经营范围由“汽车出租,专线车营运,道路客运(跨省市),本单位货运,汽车修理,有(黑)色金属,汽配件,日用百货,服装鞋帽,仪器仪表,五金机械,机电设备,建筑装潢材料,家电交电,农副产品,粮油(限零售),票务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变更为“一般项目:人力资源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税务服务,财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数据处理服务,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市场营销策划,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商务秘书服务,翻译服务,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务,国内贸易代理,物业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需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与备案。最终以登记机关变更登记为准。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结合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同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同时需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与备案。最终以登记机关变更登记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公司住所、注册资金、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9、审议通过《关于重新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结合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明确公司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保证股东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最新规定,董事会同意重新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重新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结合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最新规定,董事会同意重新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重新制定董事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结合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的实际情况,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完善内控体系建设、优化董事会组成、建立健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最新规定,董事会同意重新制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内部组织机构设置的议案》
结合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优化资源配置,明确职责划分,提高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战略布局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对内部组织机构设置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组织机构设置包括:党委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监事会办公室、办公室、战略投资部、营销管理部、人力资源部、计划财务部、信息管理部、风险管理部、工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顺利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资产、股权结构等均已发生重大变化,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具体详见《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董事会同意变更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是根据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后的实际情况和金融工具相关准则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的公告》。
14、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顺利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资产、股权结构等均已发生重大变化,根据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需要,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具体详见《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董事会同意改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和市场行情等因素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与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本次变更不会影响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会计报表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5、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为进一步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规范运作、科学决策中的重要作用,促进独立董事勤勉尽责履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所处地区经济发展情况,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具体详见《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董事会同意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由每人每年10万元人民币(税前)调整为15万元人民币(税前)。
本议案关联董事谢荣先生、盛雷鸣先生、朱伟先生回避表决,有效表决票为6票。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16、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地址及投资者联系方式的议案》
鉴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实施完毕,为适应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董事会同意变更办公地址及投资者联系方式,具体如下: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曲阳路1000号
邮政编码:200437
联系电话:021-65670587
电子邮箱:ir@fsg.com.cn
公司网址:www.fsg.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地址及投资者联系方式的公告》。
17、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1年10月15日(星期五)下午13:30以现场审议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上海市延安西路2201号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大厦35楼会议厅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1)审议《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公司住所的议案》
2)审议《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3)审议《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5)审议《关于重新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审议《关于重新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7)审议《关于重新制定〈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8)审议《关于变更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9)审议《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出席会议对象为截止至2021年10月8日(星期五)15:00证券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及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所委托的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大会见证律师。
股东大会的具体安排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的《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5日
附件1: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简历
李栋男,1971年1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现任东浩兰生(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党委副书记,上海外服(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曾任上海市对外服务有限公司业务部副经理、副总经理,世博集团会展传播事业总部副总经理,上海广告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上海东浩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上海市对外服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上海东浩国际服务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上海东浩兰生国际服务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东浩兰生(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等职务。
附件2:第十一届董事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委员简历
李栋男,1971年1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现任东浩兰生(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党委副书记,上海外服(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曾任上海市对外服务有限公司业务部副经理、副总经理,世博集团会展传播事业总部副总经理,上海广告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上海东浩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上海市对外服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上海东浩国际服务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上海东浩兰生国际服务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东浩兰生(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等职务。
高亚平男,1971年7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国际商务师。现任上海外服(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党委副书记、董事。曾任上海市对外服务有限公司国际人才分公司经理办副主任、主任,上海市对外服务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副经理、全国发展部经理,上海市对外服务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副总监、总监、总经理助理,上海外服(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党委委员、副总裁、常务副总裁等职务。
韩雪 女,1979年3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东浩兰生集团人力资源部总经理,上海外服(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曾任上海世博(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高级主管、党群工作部高级经理、(党委)办公室助理主任、团委书记,上海东浩工程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国家会展中心(上海)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东浩兰生(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等职务。
张铮 男,1980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经济师。现任市国资委团委委员,东浩兰生集团团委书记、投资发展部副总经理,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任上海兰生股份(8.270, -0.21, -2.48%)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干事、投资管理部主管、经理助理、副经理、经理,团委书记,东浩兰生集团团委书记、挂职东浩兰生集团投资发展部任总经理助理,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
支峰 女,1967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政工师。现任东浩兰生集团纪委委员、东浩兰生集团纪检监察室一级纪检监察员,上海外服(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事。曾任上海机电(14.990, -0.11, -0.73%)贸易大厦人事部主管、团委副书记,上海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科员、团委副书记,上海市浦东新区公房资产经营管理公司销售部经理,上海东浩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总经理、总监、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上海外服(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等职务。
谢荣 男,1952年11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教授,博士生导师,资深非执业注册会计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现任百润股份(69.000, -1.70, -2.40%)、中国中药、宝钢股份(8.610, -0.62, -6.72%)独立董事,曾任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教授兼副院长。
盛雷鸣男,1970年3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律师(高级职称),现任北京观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国药股份(29.260, -0.39, -1.32%)、【华建集团(600629)、股吧】(5.930, -0.08, -1.33%)、振华重工(3.820, -0.31, -7.51%)、青岛啤酒(80.200, -1.70, -2.08%)独立董事。
朱伟 男,1962年1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拥有超过三十年管理咨询、投资银行和私募股权投资经验。曾任埃森哲大中华区主席、渣打银行直接投资业务全球联席总裁、CVC亚洲高级董事总经理。
归潇蕾 女,1973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政工师。现任东浩兰生(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副主席、女职工委员会主任,上海外服(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工会主席、职工董事。曾任上海市对外服务有限公司国际人才分公司业务部副经理,上海市对外服务有限公司业务部经理、副总监,上海外服(集团)有限公司业务部经理、副总监等职务。
附件3:公司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高亚平 男,1971年7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国际商务师。现任上海外服(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党委副书记、董事。曾任上海市对外服务有限公司国际人才分公司经理办副主任、主任,上海市对外服务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副经理、全国发展部经理,上海市对外服务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副总监、总监、总经理助理,上海外服(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党委委员、副总裁、常务副总裁等职务。
夏海权 男,1972年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上海外服(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曾任上海市对外服务有限公司国际人才分公司业务部副经理,广东南油对外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南油外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市对外服务有限公司大客户中心(营销中心)总经理、副总监,上海浦东外国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东浩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
毕培文 男,1973年4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助理经济师。现任上海外服(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曾任上海市对外服务有限公司国际人才分公司业务部副经理、业务管理部经理、市场营销部经理,上海市对外服务有限公司国际人才分公司副经理,上海市对外服务有限公司业务运营部经理、总监、副总经理等职务。
余立越 男,1975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上海外服(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曾任上海市对外服务有限公司国际人才分公司业务部副经理,上海市对外服务有限公司业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广东南油对外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东浩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外服(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等职务。
倪雪梅 女,1969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现任东浩兰生(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委员,上海外服(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曾任浙江省嘉兴市审计局科员,上海市国际展览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上海世博(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助理总经理,上海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东浩兰生集团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上海东浩兰生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
附件4: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虞 卉 女,1977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上海外服(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曾任上海浦东外国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助理,上海东浩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助理、副主任(主持工作)、主任、党委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主任,上海外服(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等职务。
证券代码:600662 证券简称:强生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1-045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由于公司进行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公司的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均变更为置入资产上海外服(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外服)使用的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
●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根据反向购买的处理原则,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以法律上的子公司(即购买方上海外服)的财务数据为基础编制,因此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变更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的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0年度开始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截至置出资产评估基准日(2020年5月31日)自身的全部资产与负债(以下简称“置出资产”),与上海东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浩实业”)持有的上海外服(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置入资产”“上海外服”)的等值部分进行资产置换,并向东浩实业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置入资产与置出资产交易价格的差额部分。公司已于2021年8月完成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资产交割,并于9月完成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
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持有上海外服100%股权,实际上以上海外服为主体持续经营。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决定变更原有的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采用上海外服使用的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
二、本次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的主要内容
1、会计政策的变更
变更前:
本公司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出租车营运业务、汽车服务业务、房产销售业务以及旅游业务等。
1)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
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
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即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某一时点履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根据商品和劳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产出法是根据已转移给客户的商品对于客户的价值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2)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出租车营运收入:本公司提供出租车营运相关服务,并收取费用,相关收入按合同约定的收费方法计算确定的金额在提供营运相关服务期间确认。合同价款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支付,并通常需要在合同履约义务发生之前预付。
汽车服务收入:本公司向客户销售汽车、汽车配件以及向客户提供汽车修理相关的服务,汽车、汽车配件销售收入在其控制权转移给客户的时点即商品验收移交时确认。提供汽车修理相关的服务,相关收入在服务完成时确认。
房产销售收入:本公司向客户销售房产,房产销售收入在房产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的时点即客户交接房产时确认。
旅游收入:本公司向客户提供旅游服务,旅游收入在服务完成时确认。
变更后:
1)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2)本公司依据收入准则相关规定判断相关履约义务性质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或“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分别按以下原则进行收入确认。
(1)本公司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资产。
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资产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
(2)对于不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
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⑥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3)收入的计量
本公司应当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在确定交易价格时,本公司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1)可变对价
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应当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己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企业在评估累计已确认收入是否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时,应当同时考虑收入转回的可能性及其比重。
(2)重大融资成分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应当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3)非现金对价
客户支付非现金对价的,本公司按照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确定交易价格。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本公司参照其承诺向客户转让商品的单独售价间接确定交易价格。
(4)应付客户对价
针对应付客户对价的,应当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并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或承诺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但应付客户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的除外。
企业应付客户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的,应当采用与本企业其他采购相一致的方式确认所购买的商品。企业应付客户对价超过向客户取得可明确区分商品公允价值的,超过金额冲减交易价格。向客户取得的可明确区分商品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企业应当将应付客户对价全额冲减交易价格。
4)对收入确认具有重大影响的判断
本公司所采用的以下判断,对收入确认的时点和金额具有重大影响:
业务外包服务、灵活用工:公司根据合同约定为其客户提供人力资源相关服务,公司每月依照实际派出人员数量,或派出人员实际完成工作量等合同相关约定计算服务费用并确认收入。
人事管理服务:公司为其客户提供人事管理服务,并与客户签订《委托人事管理合同》《薪酬服务协议》等合同。根据合同约定,与员工相关的工资、加班费、社保等劳务费用由客户实际支付。人事管理服务的收费标准一般为公司每月派出服务的员工数量,乘以约定的人次服务费。人事管理服务按月结算,公司每月根据所服务的客户员工数量,确认人事管理服务收入。
人才派遣服务:公司为客户提供人才派遣服务,并与客户签订《劳务合同》、《劳务派遣协议》等,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客户需求将员工派遣到客户处为其提供服务。公司每月依照派出人员数量及合同约定的结算标准确认人才派遣服务收入。
薪酬福利服务:主要包括薪税管理服务、商业福利服务等细分服务内容。公司每月根据所服务的客户员工数量,确认薪税管理服务收入。公司根据合同服务项目及交付方式,确认商业福利服务收入。
2、会计估计的变更
1)应收款项
变更前:
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变更后: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在计量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时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考虑前瞻性信息,使用逾期天数与违约损失率对照表确定该应收账款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
2)固定资产折旧
变更前:
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
变更后:
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如下:
■
3)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变更前:
本公司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划分为使用寿命有限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预计寿命及依据如下:
■
资产负债表日,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2)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如下:
■
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在持有期间内不摊销,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无形资产的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期末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在每个会计期间继续进行减值测试。
变更后: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公司在每个会计期间均对该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4)长期待摊费用
变更前:
(1)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按直线法分期摊销。
(2)摊销年限
■
变更后: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长期待摊费用包括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及其他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三、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对公司的影响
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根据反向购买的处理原则,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以法律上的子公司(即购买方上海外服)的财务数据为基础编制,因此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四、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9月24日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的议案》。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董事会关于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的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是根据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后的实际情况和金融工具相关准则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1、审计委员会的审核意见
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是根据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后的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变更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是根据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后的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
3、监事会意见
鉴于公司已顺利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资产、股权结构等均已发生重大变化,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变更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
本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执行会计准则企业2008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函[2008]60号)和财政部会计司《关于非上市公司购买上市公司股权实现间接上市会计处理的复函》(财会便[2009]17号)的相关规定,“企业购买上市公司,被购买的上市公司不构成业务的,购买企业应按照权益性交易的原则进行处理”。
鉴于本次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公司的资产、主营业务及股权结构等均发生变更。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决定变更原有的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采用上海外服使用的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后与上海外服原会计政策一致,根据反向购买的处理原则,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以法律上的子公司(即购买方)财务数据为基础编制,因此不存在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我们认为,贵公司上述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有关要求。
七、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5日
证券代码:600662 证券简称:强生控股 公告编号:2021-049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0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0月15日13点 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延安西路2201号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大厦35楼会议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0月15日
至2021年10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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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9月25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2、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8、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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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会议集中登记时间为2021年10月11日9:00点—16:00点。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纺发大楼),靠近江苏路 (地铁2号线江苏路站4号口出,临近公交车有01路、62路、562路、923 路、44路、20路、825路、138路、71路、925路)。
“现场登记场所”地址问询联系电话:021-52383315
传真:021-52383305
(三)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证券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请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股东单位的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但须附上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的复印件,并在显著位置标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曲阳路1000号22楼
邮政编码:2000437
电话:021-65670587
2、会议费用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特别注意事项
为配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公司鼓励和建议股东优先考虑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股东或代理人如现场参会,除携带相关证件和参会材料外,请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并请遵守相关的疫情防控要求。
强生控股,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