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中宝:浙江恒兴力解除质押8670万股股份 占总股本1.01%
摘要: 9月13日,新湖中宝发布公告称,浙江恒兴力解除质押公司股份8670万,随后质押股份8845万股。
9月13日,新湖中宝发布公告称,浙江恒兴力解除质押公司股份8670万,随后质押股份8845万股。
公告显示,浙江恒兴力本次解除质押股份867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01%,占其所持股份比例41.29%,解除质押时间为2021年9月9日。
浙江恒兴力本次质押股份884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03%,占其所持股份比例42.12%,质押起始日为9月9日,质押到期日为至解除质押登记日止,质权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众安支行。
浙江恒兴力持有公司2.1亿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2.44%。本次质押前累计质押数量为1.05亿股,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为1.94亿股,占公司总股本2.26%,占其所持股份比例92.46%。
新湖中宝,浙江恒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