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能源:2020年12月29日的10股转赠7.88股系根据晋中中院2020年12月16日裁定批准的永泰能源重整计划实施
摘要: 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系根据晋中中院2020年12月16日裁定批准的永泰能源重整计划实施,本次转增股票不向原股东分配,全部用于向债权人进行分配以抵偿债务及支付相关重整费用。
5月24日讯,有投资者向永泰能源(600157)提问, 你好,请问一下2020年12月29日的10股转赠7.88股是是什么原因?
公司回答表示,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系根据晋中中院2020年12月16日裁定批准的永泰能源重整计划实施,本次转增股票不向原股东分配,全部用于向债权人进行分配以抵偿债务及支付相关重整费用。通过重整计划顺利实施与落地,公司债务问题得到有效化解,债务结构得到优化,财务状况得到较大改善,持续盈利能力得到加强,经营业绩得到提升,公司已步入稳定向好的发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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