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的公告
摘要: 证券代码:603666 证券简称:亿嘉和 公告编号:2021-014
证券代码:603666 证券简称:【亿嘉和(603666)、股吧】 公告编号:2021-014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
暨股本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发行数量:9,130,922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
● 发行价格:77.51元/股。
● 预计上市时间: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已于2021年4月13日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限售期满后的次一交易日。
● 资产过户情况: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相关程序
1、内部决策程序
2020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0年9月9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
2、监管部门审核情况
2020年12月2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
2021年1月14日,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6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1,591,621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股票的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发行数量:9,130,922股
3、发行价格:77.51元/股
4、募集资金金额:707,737,764.22元
5、发行费用:10,272,176.56元(不含税)
6、募集资金净额:697,465,587.66元
7、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主承销商”、“保荐机构”或“华泰联合”)
(三)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1、募集资金验资情况
截至2021年3月31日17:00止,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将本次发行认购的全额资金汇入华泰联合指定的认购资金账户。2021年4月1日,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资金实收情况验证报告》(中天运[2021]验字第90031号)。经审验,截至2021年3月31日17:00止,参与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的投资者已将认购资金缴存至华泰联合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振华支行开设的账户,缴存认购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7,737,764.22元。
2021年4月1日,华泰联合按规定扣除证券承销费人民币7,000,000.00元后,将募集资金余额700,737,764.22元划付至向公司账户。2021年4月2日,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天运[2021]验字第90032号)。经审验,截至2021年4月1日止,发行人本次已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130,922股,每股发行价格77.51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7,737,764.2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0,272,176.56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7,465,587.66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9,130,922.00元,余额人民币688,334,665.66元转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2、股份登记情况
2021年4月13日,公司已在中国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
(四)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五)保荐机构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保荐机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经核查,主承销商认为:
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发行价格、认购对象、锁定期安排、募集资金规模以及询价、定价和配售过程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人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符合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发行对象不包括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上述机构和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也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情形。本次发行事项均明确符合已报备的发行方案要求。
亿嘉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