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洋股份(002708.SZ):补偿义务主体已合计支付业绩补偿款4000万元
摘要: 光洋股份(002708.SZ):补偿义务主体已合计支付业绩补偿款4000万元
12 月 16日丨【光洋股份(002708)、股吧】(002708.SZ)公布,公司于2020年8月11日与天津天海同步集团有限公司、吕超、薛桂凤(以下合称“补偿义务主体”)签署了《和解协议》,就公司与补偿义务主体之间关于2017年度业绩承诺补偿事项发生的争议纠纷达成和解,补偿义务主体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向公司支付和解款项共计人民币69,227,149.81元,补偿义务主体已经按照《和解协议》的约定于2020年9月9日向公司支付第一期业绩补偿款3500万元。
按照《和解协议》的约定,补偿义务主体应在2020年12月15日前支付第二期和解款项1000万元,公司于12月15日收到补偿义务主体支付的部分第二期和解款项500万元,并于12月16日收到补偿义务主体函告:目前补偿义务主体资金周转紧张,无法在2020年12月15日一次性支付1000万元全款。经努力于12月15日先支付500万元,待12月底前再行支付500万元余款。
截至公告日,补偿义务主体已合计支付业绩补偿款4000万元。
目前《和解协议》正在执行过程中,本次收到部分第二期业绩补偿款后,公司将该笔补偿款计入公司2020年度当期损益,将增加公司2020年度利润,具体数据以审计机构确认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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