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晶光电、ST庞大、山西路桥诉讼时效将到期 受损股民不要错过索赔末班车
摘要: 据国家能源集团青海公司青海格尔木乌图美仁10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下称“青海项目”)光伏组件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亿晶光电(600537)以总价15759.9598万元,单价1.568元/瓦的投标价格位列第一中标候选人。
据国家能源集团青海公司青海格尔木乌图美仁10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下称“青海项目”)光伏组件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亿晶光电(600537)以总价15759.9598万元,单价1.568元/瓦的投标价格位列第一中标候选人。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认为,如亿晶光电在本次国家能源集团青海项目中中标,将对公司产品销售的进一步拓展产生积极影响,对公司目前面临的众多诉讼而言,也是利好。
2018年5月份,亿晶光电因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重大仲裁及控股股东股权变更等事项被证监会行政处罚,进而遭到受损投资者的维权索赔。截至2020年8月13日,公司发布《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称,公司累计已与1180名投资者的代理律师或本人签署《和解协议》或《调解协议》,调解金额约为8155万元(包括赔偿款及诉讼费)。
刘鹏律师表示,后续该案诉讼前景较为乐观,需要提醒的是,亿晶光电诉讼时效截止2021年5月4日,过此时间投资者将无法再向公司索赔。根据目前的判例,在2017年2月3日至2017年4月14日期间买入亿晶光电,并在2017年4月15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011)报名,参与诉讼索赔。
另外,除亿晶光电诉讼时效即将到期外,【ST庞大(601258)、股吧】(601258)索赔案诉讼时效也将于2021年7月3日到期,留给投资者的时间已不足八个月。
ST庞大之所以遭到投资者索赔,源于公司2018年7月5日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ST庞大具体的违规事项为:一是公司原实控人庞庆华、公司未如实披露权益变动情况;二是未按规定披露其及子公司与冀东物贸、中冀贸易的关联交易;三是未披露自身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调查。
9月15日,ST庞大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在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开庭审理。由于原被告双方对案件存部分异议,法院未当庭审判。10月,ST庞大投资者索赔案又有了新进展。经一审法院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调解,有3名投资者与公司达成调解协议,公司方表示近期会将赔偿款执行到位。
刘鹏律师表示,已有调解结案预示着后续该系列案件进程或将加快,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于2015年3月4日至2017年5月2日期间买入ST庞大,且于2017年5月3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011)报名,参与诉讼索赔。
11月13日,【山西路桥(000755)、股吧】(000755)发布公告称,再次收到股民索赔应诉通知书,90位股民向公司索赔约321.55万元。
因涉嫌隐瞒环保问题,山西路桥被证监会行政处罚,受损的投资者因此发起诉讼。刘鹏律师告诉记者,起诉山西路桥进行维权索赔的投资者众多,其中收到二审判决书的投资者目前赔偿款已全部执行到位。
需要注意的是,山西路桥投资者索赔案诉讼时效将在2021年6月22日到期。刘鹏律师提示,参照前期胜诉案例,凡在2014年8月13日至2018年4月17日(含当天)期间买入山西路桥,并在2018年4月18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011)报名,参与诉讼索赔。
刘鹏律师表示,对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行政、民事的双向追责,将逐渐成为趋势。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及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上述三家公司诉讼时效都即将到期,受损股民不要错过索赔末班车。
ST庞大,601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