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终结的公告
摘要: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春兴精工”)及控股子公司华有光电(东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有光电”)因收购东莞市华星镀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星镀膜”)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案件情况概述
苏州【春兴精工(002547)、股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春兴精工”)及控股子公司华有光电(东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有光电”)因收购东莞市华星镀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星镀膜”)、东莞市华星纳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星科技”)、华鑫纳米科技(东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鑫科技”)的核心业务相关的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项目涉诉,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6月19日受理华星镀膜、华星科技、华鑫科技诉公司及华有光电买卖合同、专利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26日在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2018-050)。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并于2020年5月15日出具民事调解书【(2018)苏民初19号】,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2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2020-044)。
二、案件具体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按《民事调解书》约定的时间足额向华鑫纳米科技(东莞)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支付专利转让款。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诉讼所涉款项公司已足额支付,公司将按照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进行账务处理。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〇年十一月三日
春兴精工